中国古代最为重要,最有影响的游戏形式是掷骰子游戏。骰子最早产生时形状各异,上有各种刻纹,后来则统一为正方形或长方形,上刻一、二、三、四等点数,并以红、黑颜色相区别。
由于骰子的点数可有许多种不同的组合方式,而掷骰时人们又无法预测所定的点数,因此骰子从产生之日起,便与赌博结下了不解之缘。中国古代的绝大多数博戏活动,都要通过掷骰来进行,有些游戏是直接用掷骰的方式来决出胜负,也有一些游戏则是要通过掷骰与行棋、打牌的结合才能决出胜负。前一种方式比较适合于文化层次较低、适合意图较强的人玩乐,而后一种方式则比较适合于文化层次较高,比较注重精神享受的人玩乐。但是尽管具体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,这些游戏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,那就是“悬于投”。汉代班固在《弈旨》一文中云:"博悬于投,不专在行。"也就是说,它们都是要通过掷骰子这种带有很大偶然性的方式来进行游戏。这 种"悬于投"的特点,也成为中国古代的"博"与"弈"之间一个重要的分界线。博虽然也有很多是要行棋的,但由于都要用到骰子,因此它们的实质与完全凭智力来战胜对手的围棋、象棋有着很大的不同。